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诺思悖论

1 制度及其对经济的作用

制度,是一种社会游戏的规则,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交换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

制度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些制约,它是人造物,它是也必然是演进的。诺思认为,制度提供了一种经济的激励结构,随着激励结构的演进,制度决定经济变化的走向,是增长、停滞还是衰退。也即是说,制度在社会中起着更为根本性的作用,它们决定长期经济绩效。

例如:
发达国家的经济市场中存在着一套高度发达的制度框架——稳定的产权制度、提倡商业公平的制度、银行制度、审计制度、司法制度健全,这些制度因素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势力和国家干预对经济生活有着巨大支配作用,家族地位和特权决定着人们收益多少;由于私人财产随时可能被没收;由于银行、随手、法律制度收政治家主观意愿干预较大;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发育与经济增长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成为这些国家经济落后的重要根源。

因此,对于经济落后的国家来说,从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走向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首要的前提就是实现合理的制度变迁。

2 国家理论

诺思认为,国家是一种在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功能是提供法律与秩序。国家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在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占据重要地位。

2.1 国家的起源

关于国家起源,有两种较有影响力的国家起源理论:①契约理论;②掠夺或剥夺理论。

契约理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的作用是服务公民。社会分工及协作收到契约与交易费用的约束,国家的存在有利于契约制度的建立和契约的实施,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假设没有国家,那么契约实施的交易费用将相当高,过高的交易费用将使任何契约都失去意义。

掠夺与剥削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的代理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阶级向其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掠夺性的国家将制定一套产权制度,使权力集团收入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这样的产权制度是对某一权利集团有益,但并不能促进整个社会效益的提高,从长期来看必将演变成无效率产权。

以上两种理论都在历史与现实中找到了佐证,但它们均不能涵盖历史和现实中国家的所有形式,不具备一般性、普遍性。诺思将两种理论有机统一了起来。

诺思认为,国家带有“契约”与“掠夺”的双重性质。诺思提出了国家的“暴力潜能”(violence potential)分配论。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性国家;若这样的分配是不公平的,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掠夺者与被掠夺者。

2.2 国家模型

诺思把经济学理论引入国家问题分析,他认为,国家也是一个具有福利最大化行为的“经济人”,国家也面临生存与发展问题,面临潜在对手的竞争,他们与选民是一种交换关系。

也就是说,国家为了取得收入,会以提供“保护”和“公平”的服务与选民做交换,向选民纳税以维持国家正常运作。但是,国家为了使自己的收入最大化,它会为每一个不同的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类似一个“带歧视性的统治者”。此外,国家也面领着其他国家的竞争。

2.3 国家目标

诺思认为,国家最基本的目标有两个:一、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即界定所有权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二、在第一个目标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

然而,这两个目标是相互冲突的,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内部矛盾。首先,要实现第二个目标,需要一套完全而且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然而第一个目标中所建立的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往往不能促进社会产出最大化,最终演变成无效率产权。问题在于有效率产权制度的建立与统治者利益最大化之间存在冲突。

2.4 诺思悖论

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上。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工具,它的出现就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省交易费用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力的最大侵害者,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性质,其扩张总是依靠侵害个人权利实现的,而个人对国家的侵害无能为力。

也正因如此,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在与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一方面,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代理人的介入,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界定、保护和实施,因此,国家权力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与产权交易,是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导致无效产权的安排和经济的衰落。

再《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思说道,“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3 国家与产权

在了解了国家的目标与诺思悖论后我们知道。国家会在统治者租金最大化的范围内促进和界定有效的产权。事实上,产权的制定与变迁都与国家有关,国家在产权形成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有:

  • 国家凭借其暴力潜能,实现全社会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国家,所有权很难得到普遍地实现。

  • 国家有利于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国家建立标准化制度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在缺乏有组织的市场的情况下,人们将话很多时间与费用去搜集信息。

  • 国家会对改变产权前后的总的成本与收益做权衡,从而引起产权变更,制度变迁。

4 制度变迁与政府职能

在上面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实现合理的制度变迁是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报酬递增)的前提。那么如何实现呢?诺思指出,制度变迁与报酬递增受一系列因素制约:不完善的市场状况、制度的初始设计、行为者的主观意识、个人偏好、战争、灾害等。其中,诺思认为,社会组织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决定了报酬递增的实现。也就是讨论了组织与制度之间的关系。

组织是人们为一些共同目标而集合到一起形成的团体或实体。组织与制度间的关系是:组织一方面在现存的制度下产生和发展,因而组织的发达程度常常与制度的发达程度相一致,它实现着制度的功能;但另一方面,组织又会影响制度的运行和变迁,它既可以阻止制度变迁,又会促进制度变迁。

诺思划分了四种类型的组织,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教育组织。其中,诺思重点分析了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政治组织为一切组织制定规则;经济组织则反映了制度变迁与报酬递增的关系。国家是一种政治组织,其职能主要由政府来实现,因此,分析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关系也可以看做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诺思认为,一个社会的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状况,极为深刻地影响着制度引起的报酬递增状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制度变迁的轨迹。

经济组织报酬递增使得国家向经济发展的方向前进,然而不仅仅经济组织想要实现报酬递增,政治组织也有实现报酬递增的意愿,然而,这两种组织实现报酬递增的方式不同,正是现存制度下,这两种组织报酬递增方式不差异共同决定了制度的变迁。

前面提到,政治组织(国家,政府)推行制度时存在两种目标:一、建立一套有利于自身统治的政治制度,从而保证政治组织报酬递增;二、建立一套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从而保证经济组织报酬递增,实现社会成员收入最大化;然而,这两个目标存在冲突,也即是说,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报酬递增的要求不一致。政府有时追求报酬递增的结果就是企业大量破产以及经济严重衰退,也就是说,政治组织报酬递增以经济组织报酬递减为代价。只有当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报酬递增要求是一致的时候,才会出现制度的合理变迁。

那么,如何做到呢?诺思认为,政府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努力:

  • 首先,制定合理的产权制度,保证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则的实施,从而带来社会成员和经济组织的报酬递增,即社会效益最大化。
  • 其次,政府必须把自己的报酬递增建立在经济组织与社会成员报酬递增的前提下。为此要求政府部门把自己的行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然后通过增加税收来实现自身的报酬递增。如果政府部门不把自己的行为纳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轨道,那么政府成员为了自身报酬递增的寻租行为必将是以国家整体和经济组织的报酬递减为代价的。而经济组织由于缺乏报酬递增的刺激,也将陷入经济不发展的恶性选择。

5 对中国的启示

以诺思的理论反思我国的改革实践,在中国这样一个高效率所有权尚未形成、市场发育不完全的社会中,经济市场的活力、个人团体的创新冲动将遭到扼杀,这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由国家推动制度创新,不再由国家管理一切,把更多权力归还社会,激发经济活力和万众创新,从而排除政治对经济的非正常消极干预。

诺思的理论体系也契合了当前我国领导人所提倡的治国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点,其中,“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可见我国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是要把政府部门把自己的行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显示出我国政府对全体社会成员效益的关心。

最后

最后,小白真的非常感慨,诺思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竟然能把经济学与政治学融合得如此之好,它把国家视为一种组织和制度安排,为研究国家问题提供了新视角;它揭示了国家与产权的内在结构,揭示了国家的内在矛盾(两个目标的冲突)。这些理论对政府职能转变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写这篇博文,主要是我对诺思的制度、国家与政府职能理论的梳理、总结与进一步认识。感谢复旦大学竺乾威老师的《公共行政理论》一书,它的详细,全面,值得每一位公共管理的学子拥有。